为规范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企业车辆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下简称“运输证”)操作指引,旨在明确申办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便利企业高效办理。
一、申办主体与基本条件
申办主体应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并已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办车辆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车辆为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 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2年;
- 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新能源纯电动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 车辆计税价格不低于15万元;
- 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装置;
- 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且未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志标识、未安装顶灯等专用设施设备;
- 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申办流程
企业申办运输证,应通过“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进行全程在线办理,主要流程如下:
- 企业注册与登录:在监管平台完成企业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 车辆信息填报:登录后,进入“运输证申办”模块,按要求逐项填写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VIN)、注册日期、轴距、计税价格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
- 数据校验与预审:系统将自动校验车辆信息是否符合准入标准。预审通过后,系统生成《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
- 车辆性质变更:企业凭初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 车载终端安装与接入:与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服务商联系,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设备,并确保设备数据成功接入市监管平台。
- 提交正式申请:在监管平台补充上传变更后的车辆行驶证、车载终端接入证明等材料,提交运输证正式申请。
- 审核与制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在监管平台生成电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审核不通过的,将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
三、所需材料清单
企业在线申办时,需准备并上传以下材料的清晰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系统在线生成并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5. 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6. 车辆购置发票或其它车辆计税价格凭证复印件;
7. 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尺寸要求参照平台提示);
8. 车载终端安装证明及接入平台证明(由服务商提供);
9.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后的行驶证复印件;
10.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重要注意事项
- 企业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记录。
- 车辆在取得运输证后,应仅用于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车身颜色及内部结构。
- 运输证有效期为车辆行驶证载明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企业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延续或注销手续。
- 车辆退出网约车经营时,企业应及时通过监管平台申请注销运输证,并到车管所办理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 请密切关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或监管平台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以确保按最新要求办理。
五、咨询与协助
企业在申办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 登录“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查看常见问题解答(FAQ);
- 拨打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热线:12328;
- 前往各区交通运输行政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咨询。
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请各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深圳市网约车市场秩序与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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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2 11: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