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并实施。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本地区网约车市场秩序,保障运营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乘客、驾驶员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出行需求。
新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均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平台公司需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平台须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机制,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对于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规定要求车辆须为本县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车辆的具体标准,如轴距、排量或新能源车续航里程等,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公开。
驾驶员方面,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个人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并符合本县规定的其他条件。驾驶员需经背景审查合格后,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上岗服务。
管理规定还强调了运营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网约车应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也不得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巡游出租汽车调度站或候客区域揽客。
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泗洪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会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将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服务质量测评结果。
此次新规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泗洪县网约车行业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它既是对国家层面网约车管理政策的落实,也是结合本地实际,对新兴业态进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具体体现。预计新规将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让合规经营者更有信心,让广大市民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舒心,最终实现新旧业态融合发展,共同服务于泗洪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相关部门也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对管理政策进行评估和优化,以持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出行的新变化、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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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4 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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